第(1/3)页 继而第二天一早,在林逸晨抱着红娘子柔软芳香的娇躯,偷懒的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时。 一位风尘仆仆的年轻人,则是经过一夜的疾驰赶路,来到了追鹿县。 “奴才小李子拜见林公公,林公公九千九百九十九岁!” 虽然被林逸晨收入麒麟圣地后,实力已经高达半步圣境。但小李子对林逸晨的态度,那仍旧是毕恭毕敬,十分听话顺从。 “嗯。” 林逸晨微微颌首:“我走之后,大部队情况如何?没人闹出乱子吧?” “回禀林公公,您在离开大部队后,金公公便安排了一个身材和相貌与您相似的人,住进了您的马车内。” “然后又警告了燕王妃,让她偶尔进入这辆马车的‘侍寝’,以迷惑那些意图监视您的人。” “然后这个您的替身,还会偶尔在一群锦衣卫和西厂公公的簇拥下,远远的露个面,以震慑全军!” 小李子恭敬回答:“从您离开到我得知消息赶来时,已经过去十天了,大部队也到达了黄河渡口,即将离开北方的正式进入中原地区。” “目前没有任何问题。” 小金子十分恭敬的看着林逸晨:“所有人都以为,您一直待在大部队中。只是因为没什么大事,所以日夜留恋于燕王妃温暖的被窝,不愿意露面。” “本总管的名声,都被你们给毁了!”林逸晨狠狠一瞪:“本总管岂是那种好色如命之徒!?” “呵呵。” 神态慵懒,肌肤越加白嫩水灵的红娘子走出房间,没好气的白了林逸晨一眼:“你是什么人,大家心里都有数!” “呃——” 林逸晨闻言瞬间老脸一红的很有些尴尬,因为红娘子说的没错,他林逸晨的确不是一个好鸟。 小李子只能尴尬的低着头,毕竟这话红娘子作为林逸晨的女人,可以毫不犹豫的说出来,不管不顾的嘲讽林逸晨。 但是他却不敢,他可没这个资格! 毕竟红娘子和林逸晨有肌肤之亲,林逸晨欺负过她,所以她嘲讽林逸晨几句,林逸晨只能打个哈哈的不好记仇。 但他要是嘲讽了林逸晨,那可就要老命了! 会被穿小鞋的! “其实也没啥,哪有男人不好色啊?”林逸晨微微耸肩的笑道:“古话说的话,唯大英雄能真本色,是真名士则自风流。” “本总管一统天下,为老百姓做了这么多好事,所以好色怎么了?” “本总管的好色,那是老天爷都同意的!” 林逸晨伸手指天:“那些平时为非作歹的欺男霸女,奸恶之事做了无数的混账王八蛋好色,那才是天理难容,才是真该死!” “林公公说的是。” 小李子立刻应声:“整个大奉的几万万老百姓,都对林公公您感恩无比,为您立长生牌位的日夜祈祷。” “所以您好色,则是正常的,是没有人敢以此攻击您的。” 小李子十分恭敬的看着林逸晨:“不知多少受了您恩惠的老百姓,愿意把女儿献给您的,由您享受。” “哈哈,这就对了嘛!” “本总管为老百姓做了这么多实事,所以本总管玩几个女人。”林逸晨对着红娘子挤了挤眼:“这是应该的!” “滚!” 红娘子没好气的对林逸晨翻了个白眼:“你爱咋样咋样,和我没关系!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