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“不过少爷乐这家伙是金牙豹这个老王八蛋的干孙子,是不是先讲数?” “兴和五星,也不是吃素的。” “现在没必要腹背受敌。” 林雪是反对开战的,现在和联胜虽然没有表示撑斧头俊,但一旦开打,一定要钱给钱,要人给人。 一起招惹两家强势字头,不是明智之举。 要是他们两家兵合一处,那就难办了。 “要是死了个平常红棍,那也就算了,但阿彪是我老新的扎职大底。” “在天后宫风光过。” “这个仇要是算了,我怎么跟底下的兄弟们交代。” 十哥摇了摇头,否定了林雪讲数的提议。 林雪叹了一口气,大总管这个工作不好干,于是继续说道:“叫麦考进来。” 门口守护的保镖,立刻拉开会议室的门,走了出去,很快就带回一个年轻人。 这是一个瘦弱的年轻男人,脸色阴郁,穿的也很斯文,跟屋子内的众人,有着鲜明的对比。 “麦考,叫人。” 林雪打响了一个响指,吸引他的注意力。 “阿公,雪哥。” 十哥这个名头,不是一般人能叫的。 在老新内部,也得是德高望重的前辈,或者从小玩到大的伙伴。 后进晚辈们,都叫四眼龙为阿公,或者坐馆。 “这位是红磡的麦考,就是他带人打垮字母帮的,别看他长的斯文,但就算大傻那个傻子,也没在他手里占到便宜。” 老新在红磡,一直同字母帮有纷争。 这位麦考,就是带领老新打赢的关键,别看他才加入老新三个月,但战功赫赫,林雪都想给他扎红棍了。 “我知道你,年轻人,红磡之虎。” “不错,算是给我老新打响了招牌。” “我看是时候选出新的五虎十杰了,吉宝哥他们生意都上了轨道,实在不好出去打打杀杀了。” “大家怎么看?” 十哥从桌上的雪茄盒中,拿起一根没开封的雪茄,扔给傻站着的麦考。 第(3/3)页